03d head-16

MaMaStation > 育兒百科 > 育兒疑難 > 食品法典委員
食品法典委員
Latest update: 週二, 22 十一月 2011 18:33       Text by: Administrator   

食品法典委員會由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和世界衞生組織(WHO)於1963年創立,是國際認可組織,負責制訂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衞生組織聯合
食物標準計劃(Joint Food and Agricultural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Food Standards Programme) 下的食物標準、準則和工作守則等相關文獻。

食品法典委員以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和確保食品貿易公平為宗旨。食品法典委員會現時約有180個成員國,包括中國、美國、歐洲聯盟和澳洲。

食品法典委員會在制訂與食物有關的標準方面,已得到國際的認可。在大多數情況下,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是透過取得共識而採納的,並以最佳的科技知識作為基礎。根據食品法典委員會,其標準及準則只是屬自願性質而不具約束力的建議(即並非強制性),因此,在實施方面不受管制。不過,由於不少國家認為遵守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及準則有利於消費者及其貿易,因此仍樂於實施。可惜,現時香港並沒有立法規定在港出售的嬰兒奶粉需乎合食品法典委員所制定的原則。

食品法典委員會網址:
http://www.codexalimentarius.org


+ 0
 

請先登入,以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