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沖喜」是指兩件喜事同時發生,傳統上認為不但無法喜上加喜,反而容易犯沖,所以稱為「喜沖喜」。以下是很多老人家也認為會喜沖喜之情況。
1. 懷孕期間,家中小叔、小姑嫁娶,不能迎接禮車,否則胎兒會受驚嚇,如果參加婚禮,也不可以吃喜宴或喜餅喜糖等,以免「喜上沖喜」危及母子。
2. 孕婦不能在懷孕四個月內參加任何喜慶,因為他們認為懷孕本身就是喜事,若又同時參與其他喜慶,可能會造成「沖喜」,對孕婦本身及另一喜事者都不好。
3. 懷孕婦女最好避免參加婚禮或喜宴,因為新娘神比胎神大,喜沖喜的結果對孕婦本身不利
4. 懷孕婦女本身帶喜,孕婦忌進入新婚未滿四個月的新娘房,剛新婚或是準新娘最好不要進入產後不滿四個月婦女的房間內, 以免喜沖喜而對雙方造成不良的後果。
所謂喜沖喜,並沒有什麼科學理據,孕婦大可信則避忌一下,不信則如常生活即可,若不小心犯了禁也不用過份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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