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孕期體重應該增加多少是視乎該孕婦懷孕前的體重而定,所以並不是每個孕婦都應該增重相同的重量。總體原則是孕前體重超標者少增重,體重不足者多長肉。
正確的計算方法是,是以BMI(體重指標)為計算。
BMI(體重指標)是以懷孕前體重(公斤為單位)除以身高(公尺為單位)之平方所得的值。舉例說,如果一個孕婦懷孕前體重是50公斤,身高是165公分(1.65公尺)的孕婦,BMI=50÷1.65÷1.65=18.36。BMI(體重指標)就是18.36。
懷孕的婦女都應該依照體重指標,來增加懷孕期的體重,這樣才能增重得健康。
體重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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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I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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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重增加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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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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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重過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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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I小於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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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8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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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婦產科醫學會,則認為BMI小於19.5,即可稱為體重過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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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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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I19.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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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3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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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可以增加至16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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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重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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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I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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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1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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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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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I2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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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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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超過7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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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增重階段
一般而言,懷孕前體重正常的孕婦,在懷孕初期(1 -3 個月)可以增加1-2公斤,以不超過3公斤為原則;到了懷孕第二期(4 - 6個月)及第三期(7 - 9個月),則每週應增加0.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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