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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徵與檢驗
Latest update: 週五, 21 五月 2010 17:31       Text by: Administrator   

妊娠糖尿的病徵十分輕微,不明顯,如尿頻、口渴等,這與懷孕期間其他不適差不多,所以很難單靠病徵而定。若準媽媽出現以下危險因素,重複性的尿道炎或陰道炎、血壓高、患有地中海貧血症、懷孕早期血色素過高、血鐵蛋白過高等,則妊娠糖尿的可能性較高。

由於病徵不明顯,孕婦定期做產前檢查則變得十分重要。孕婦於懷孕二十四到二十八週之間,喝五十公克糖水,一小時後驗血糖,若血糖數值超過標準,則須進一步做一百公克耐糖測試。但若是高齡孕婦、有糖尿病家族史、以前曾患上妊娠糖尿者,應提早於懷孕頭三個月內檢驗血糖水平,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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