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懲罰,家長就想到打和罵,其實懲罰的方式和方法有很多種,聰明的父母要根據孩子的年齡和特點,巧妙使用懲罰。
1.語言批評
語言批評一般是針對3歲以後的孩子。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語言系統已經初步建立,你可以通過語言告訴他剛才的行爲媽媽是不喜歡的,應該如何做。
提醒:採用語言批評時,要注意切莫因爲孩子犯錯,自己情緒激動不顧後果地「胡言亂語」。
2. 自然後果法
這是18世紀法國教育家盧梭最先提出來的。主張孩子犯錯後,家長與其給予人爲的懲罰,不如讓孩子在錯誤所造成的直接後果中去體驗不快或痛苦,從而迫使其改正錯誤。比如孩子喜歡亂撕書本,家長就不再給他買新的。
提醒:家長採用的自然後果法時先要考慮到,孩子在身體和精神上是否能夠承受。
3.皮肉之苦
有時候,你會感到給孩子講道理無異於對牛談琴。比如對一個2歲的孩子講不要亂碰插座的道理,還不如在他犯錯之後給他一點點「皮肉之苦」的教訓。他會記得亂碰「那東西」,自己會很痛。
提醒:「皮肉之苦」的目的是讓孩子不就犯,不能成爲家長隨時打孩子的理由。
4.冷處理
一段時間內不理睬犯錯的孩子,讓他因爲受到大人的冷落而感到難過,明白自己的行爲是不被大人接受的。
提醒:家長冷處理的時間不宜過長,之後告你要告訴他,你這樣做是不喜歡他的行爲,而不是他這個人。
5. 面壁思過
年齡稍大的孩子犯錯後,可以罰他去一個僻靜的角落自我反省,訓練他的內省智能,同時認識自己的錯誤。
提醒:孩子受罰時,家長要注意觀察,不要因爲有其他的外物而干擾了孩子的注意力,達不到懲戒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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